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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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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們在第六課繼續學習使徒行傳。在第五課中,我們知道1章8節是全書的一個概要。耶穌對祂的跟隨者的使命是,“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作我的見證。”在第五課我們也簡單的談論了這兩個行動,在這一課我們要討論第三個行動,“你們要在地極做我的見證。”路加在使徒行傳的13-28章講述了這個部份。

13-28章的主要人物是使徒保羅。路加在9和11章介紹過他。但是在13-28章,路加將注意力全部轉移到保羅和他在外邦人中的工作。

一。保羅其人

I。關於保羅生平的關鍵性經文

在我們談論保羅的事工之前,讓我們先來看看他這個人。這個在使徒行傳13-28章中,成爲路加特别關注焦點的男人是誰呢?以下幾處經文提供了關於保羅生平的信息。使徒行傳第9章描述了保羅歸向基督的神奇經歷以及神對他參與事工的呼召。在使徒行傳的21和22章,路加讓保羅自己來講述了這一段故事。然後,在加拉太書1章,保羅加了一些關於他的生活和事工的重要細節。在腓立比書3章,保羅讓我們了解他生命中那種極爲熱情地服事耶穌的緣由。當我們把這幾處經文拼在一起時,我們發現了一些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他的一生、他的事工和他所寫的書信的事實。

II。保羅生平的重要訊息

1。保羅的兒童時代。保羅是誰?他出生在一個叫做大數的外邦人城市、一個猶太人的家庭。雖然他是虔誠的猶太人,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他是希臘化的猶太人,也就是說,他是在希臘的文化環境中成長的猶太人。他是宗教上的猶太人,但卻是在希臘文化中浸染長大的。

2。保羅的教育。12歲之前他都生活在大數,而且跟從迦瑪列學習猶太律法。迦瑪列當時是猶太人中的宗教老師,德高望重。對於保羅來説能做迦瑪列的學生是很榮幸的一件事。顯然保羅是十分有天份的孩子,也表現出學習希伯來聖經的極大熱情。得到在耶路撒冷聖殿受教於像迦瑪列這樣的權威的特權,是上帝對保羅日後事工的一個重大預備。

III。保羅的血统

1。保羅,一位虔誠的猶太人,在腓立比書中描述了他的猶太血统。

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3章4-6節)

保羅在此一再肯定的---或者說是誇耀的---是他的猶太血统。他也指出他並不是普通的猶太人。就像許多基督徒只空有“基督徒”的名,也有許多猶太人,僅僅是因為他們的出生而成為猶太人。保羅說他是貨真價實的。他是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法利賽人、是迫害教會的。保羅不是半調子的猶太人,保羅為他是百分之百,徹頭徹尾的猶太人而自豪。

2。羅馬公民。保羅也享受作為羅馬公民的特權。雖然他是猶太人,也是法利賽人,他的家庭已經獲得羅馬公民的身份。這一點大大地幫助了保羅的事工。

1。腓立比事件。在使徒行傳16章,我們讀到保羅在腓立比時,他被捕、被鞭打、而且被關入監牢。第二天,當看守監獄的獄卒來釋放保羅的時候,獄卒說,“你自由了,離開這裏 。”保羅卻堅持說他不會像别的犯人那樣私下偷偷地離開。事實上,保羅說,“你不知道我是羅馬公民嗎?你怎麽違背羅馬的法律鞭打我又囚禁我呢?”獄卒嚇壞了,他去找到羅馬官長說,他們剛才鞭打的、囚禁的是一位羅馬公民。聽到這以後,羅馬官長們親自來將保羅釋放了,並且求他離開後不要找他們麻煩。作為非羅馬公民,你可能被囚禁,然後逃出去。但是作為羅馬公民,他擁有能保護他不受這樣對待的權利。

2。耶路撒冷事件。在使徒行傳22章,保羅在耶路撒冷被逮捕之後,羅馬人看到他是猶太人就準備鞭打他,拷問他。保羅問,“人是羅馬人,又没有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有這個例嗎?”(22章25節)後來, 路加告訴我們,“於是那些要拷問保羅的人,就離開他去了。千夫長既知道他是羅馬人,又因為捆綁了他,也害怕了。”(22章29節)路加强調了保羅羅馬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因為這會不一樣。這為保羅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如果他不是羅馬公民,他絕不能利用這個對他有利的條件。

3。保羅上訴於凱撒。在使徒行傳26章32節,路加記錄了保羅第三次利用了他是羅馬公民的有利條件。他給羅馬人寫信,表達了他想去探望拜訪羅馬教會的强烈願望。通過上訴凱撒,羅馬政府有義務送他去羅馬。路加在使徒行傳的21章1節到28章10節,講述了他和保羅到羅馬途中的歷險旅程 (注意在27章1節,路加用的是“我們”)。因為保羅是公民,他去羅馬的願望得以達成了。

IV。上帝預備使徒保羅的主權

有兩個事實很重要,一個是保羅是虔誠的猶太人,第二個是他是羅馬公民。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給了他權利,使得他傳道時,不被加在非羅馬公民身上的許多約束限制。同時,保羅又是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他有權利進入猶太會堂,也能對會衆講話。因為他在迦瑪列門下所接受的卓越教育,他對聖經的理解没有幾個人能匹敵。當他說到耶穌是彌賽亞時,他可以口齒清晰地引用希伯來聖經。就宣稱耶穌是彌賽亞這一點上,當他被一位拉比或文士挑戰時,他可以“本着聖經與他們辯論。”如同極少數的一些人,保羅可以引用猶太律法和先知的話與人辯論,去證明和捍衛他所宣稱的,那就是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且耶穌已經來到世界,將救恩賜予屬祂的人。

V。一個真正的使徒

除了保羅是在迦瑪列門下受教以及他有羅馬公民身份之外,保羅還是一位真正的使徒。他是耶穌親自教導與任命的事實使他成為一個與眾不同的使徒。在加拉太書第一章,保羅說的很清楚,在他歸主之後,他没有去到耶路撒冷,也没有在使徒之下學習福音。他說那三年耶穌親自教他。他强調說他所傳講的福音不是人教的,而是主耶穌自己教的。保羅堅持在他的書信中聲稱,他是上帝任命的使徒。那是非常高調的宣稱,但是沒有一位使徒駁斥過他。他的同工,也就是其他的使徒伙伴們,把保羅當做一個真正的使徒而接受他。

VI。被聖靈所任命

我們知道保羅是親自被聖靈所設立和任命,去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使徒行傳13章記錄了他第一次被差遣的宣教之旅。當保羅和巴拿巴服事安提阿教會時,聖靈對他們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保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使徒行傳13章2節)於是他們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之後,長老差他們出去向外邦人傳福音。所以保羅是一個特别被上帝預備的人。他有羅馬人身份,他受過希伯來聖經方面最好的教導,而且他被耶穌親自教導與指派,也被聖靈親自差遣和任命。

二。保羅的事工

既然我們已經簡單介紹過了保羅這個人,讓我們來概述他的事工。這是非常重要的學習,因為我們不僅能一覽他服事的這些日子,而且也幫助我們對保羅的書信有更深的洞見與興趣。把保羅寫給教會的信,與使徒行傳裡對於寫這些信的緣由的敘述串聯起來,可以增進我們對每封保羅書信和使徒行傳的閲讀。

I。保羅的第一次宣教旅程

被安提阿教會的長老們任命和分派之後,保羅和巴拿巴去了塞浦路斯,接着又到加拉太。在這些地區又建立了許多教會,後來保羅也給這些教會寫信。如果我們把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與路加在使徒行傳13和14章所記錄的合并起來看,我們能更好地理解保羅的第一次宣教旅程。當我們把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的内容結合起來看,我們對保羅第一次的宣教經歷的理解就更豐富了。使徒和長老們證實並認可了保羅和巴拿巴所宣稱的: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是因信和恩典得救的。他們肯定了福音的核心信息。

若我們讀加拉太書而不参考使徒行傳13-15章,結果就是對对加拉太書狹隘的理解。如果我們讀使徒行傳13-15章時不参考加拉太書,結果就是錯過了記錄在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會議的神學意義。

II。保羅的第二次宣教旅程

保羅與巴拿巴因爭執分開後,開始了第二次宣教旅程(使徒行傳15章36-41節),這一次,保羅邀請了提摩太加入(使徒行傳16章1-5節)。他們的旅行穿越了當時叫做亞细亞的地區(現在叫做土耳其),停在位於那個地區的西海岸一個叫特羅亞的城市。在這個城市路加加入了(注意路加在16章10節用了人稱代詞〝我們〞)。回應聖靈的一個異象後,保羅和他的同伴們去了馬其頓,並且在腓立比建立了教會(16章11-40節)。從腓立比他們去了帖撒羅尼迦,並且在那裏建立了一個教會(17章1-9節)。他們在庇哩亞和雅典服事(17章10-34節),接着他們去了哥林多,並停留了18個月(18章1-17節)。最後回到了他們的大本營:叙利亞的安提阿。在這個路途中,他們短暫停留在以弗所,並且在那裏建立了教會(18章18-22節)。如果我們能將保羅寫給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哥林多、和以弗所教會的信,與記載在使徒行傳裡關於這些教會的故事一起讀,那麽我們對保羅書信的理解會更豐富。當我們通過讀保羅寫給這些教會的書信,我們更認識這些教會,而且讀使徒行傳中對這些教會創立時期的描寫和記錄也更覺得有意義。

III。保羅的第三次宣教旅程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後,在安提阿短暫的停留,他又返回以弗所,踏上了第三次旅程,這記錄在使徒行傳8章21節-21章26節。保羅將他事工的大本營從安提阿遷到了以弗所,這樣他就更方便去到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建立的教會。在以弗所,保羅住了三年。這幾年的故事記錄在使徒行傳18章23節-21章14節。接着他去了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哥林多的教會,在那裏服事新的信徒。也是在這些教會裡,保羅為經歷嚴重饑荒的耶路撒冷教會籌集善款。他帶着籌到的款項回到耶路撒冷。他却因被誣告犯褻瀆神的罪遭逮捕。接下來的四年他都是在監獄裏渡過的。

三。保羅被監禁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之後(21章15節-23章11節),就被押送到凱撒利亞,他在那裏的監牢兩年(23章12節-26章32節)。他後來又要求向凱撒上訴,就被押送到羅馬,被收監在一處,等候凱撒的問審(27-28章)。路加在使徒行傳的結尾,描寫了保羅在羅馬被囚的日子:“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没有人禁止。”(使徒行傳28章30-31節)

四。保羅的第四次宣教旅程

當我們把保羅的一些書信串起來讀,又結合古代教會的傳統,我們認識到保羅從監獄釋放之後去了西班牙傳福音。他再次拜訪了腓立比和哥林多教會,並且寫下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保羅67歲時又再次被捕,在他最後的囚牢生涯裡,寫下了提摩太後書。公元67年,他為他所愛的救主耶穌基督殉道。

結論

從保羅的一生中,我們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那就是上帝能夠藉着一個完全為基督委身的人作工;這個人被聖靈充滿,又以充滿熱情的生命,完成上帝為他安排的命運走完他的一生。保羅在腓立比書3章13-14節寫到:“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杆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個呼召很偉大,不是嗎?當我們要完成各種上帝賦予的责任,生活變得複雜起來。但是在這其中,我們可以宣稱“我做的一件事”。 無論上帝的呼召是怎樣的,我們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有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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