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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導論

在這個研究生級別的新約聖經課程,我們將以六堂課來探究四大主題,包括:"新約作為經文"、"新約文本的發展"、"新約背景"及"考古證據"。 在這一堂課,我們將介紹"新約作為經文"。

II. 新約作為經文

當我們思考聖經的權威性,必須從一個事實作為出發點:經文視其本身是從上帝而來的信息。之於這一點,我們不是要在經文中尋求驗證,而是資訊。上帝說祂是"耶和華,有憐憫……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章6節);約翰福音也在開頭就提到,上帝的話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1章14節)。恩典與慈愛同義,如同真理與誠實同義。這些詞彙的定義,都是一樣的。

A. 恩典的解說

恩典在教義上的精髓,就是"上帝幫助我們"。更重要的是,祂所幫助的,是我們這些在本性上與祂為敵的人。而且祂幫助我們,並不是僅僅以一個抽象形態,而是已經為我們付諸實際的行動。總括來說,恩典就是耶穌基督的名。祂在本質上就是上帝,祂也要成為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得益處。祂將為我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承擔責任。祂就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

祂不再與我們為敵,反而實際上與我們一同抵抗那些對我們而言真正的敵人:"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馬書8章31節)?恩典必須以它之所是來被認可。它是一份免費的禮物,需要以謙卑和感恩的心來領受。這是一個以人為主體作出的決定,包括承認和領受,就是與上帝的恩典相稱的信心。"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2章8節)。

B. 上帝的默示

在神學上,默示預設了一個主體(personal)傳達出來的思想和意志──用希伯來文來表示的話,意即"永活的上帝"(living God)──與其他有靈的活人溝通的方式。在基督教的信仰中,默示必須奠定於經文清晰明確的肯定上,及經文記錄中所瀰漫的情感氛圍。基督徒相信,新、舊約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

這項關於默示的教義,並不是強加於經文上,而是從經文本身所表達出來的。即使批評家會拒絕這個論點,卻無從否認它所宣告的事實。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充滿信心地指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摩太后書3章16節)。彼得也補充,"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1章21節)。由此可見,聖經文本不只是一部偉大的文學著作;它真是上帝的話語。

III. 認識新約

因此,這堂課主要是要幫助你,成為一個更好的釋經者(exegete);意思是說,這堂課可以讓你更加好好聆聽和學習上帝的話語。為了避免讓你錯過自主學習的好處,你要在完成功課之後,才使用其他學習材料而不要在之前就使用。下述的內容,特別能將單從聖經無法得到的資料提供給你──例如一些關於人物、地點和事件的實際補充資料。在難以理解的經文段落上,它們能提供對你很有幫助的洞見。

A. 釋經學(Hermeneutics)

要正確解釋和理解聖經,過程不僅非常艱巨,也時常易令人感到費解,不過終究是一個令你獲益良多的經驗。決定開始深入研讀聖經,一開始或許會令人心生畏懼;但是,只要明白釋經學中的藝術性和科學性就可以對你帶來很大的幫助。Hermeneuein是一個希臘文的動詞,意思是"說明、解釋或翻譯",而名詞hermeneia的意思是"解釋"或"翻譯"。

而路加使用了動詞來告訴讀者,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耶穌向兩個門徒"講解"希伯來文聖經中關於祂的記載(路加福音24章27節)。釋經學的目標,是要幫助我們理解一段信息──無論是書面、口傳或視覺材料──努力傳達的是什麼。

如果釋經學的目標是正確理解信息,那麼我們就需要學習有哪些準則和方法,可以肩負這份重任。為了使人更完整理解聖經文本,釋經學提供了許多相關規則和技巧。而讀者需要理解哪些規則或原則,適合用來詮釋聖經,才能避免產生武斷、錯誤,或是隨興的解讀。

當人開始有意識地探索和採用這些原則,就是在考究釋經學。不過,釋經學既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雖然許多不同的規則、原則、方法和技巧,能有助於解讀聖經;但是,機械式的規則系統,卻無法幫助人徹底明白任何一種文本中,所有的含意或細微差別,而這就是詮釋藝術的奧妙之處。

關於聖經釋經學的問題,除了往往難以回答之外,回答的方式也十分多元。但是,戈登·費依(Gordon Fee)和道格拉斯·斯圖爾特(Douglas Stuart)的論點,應能讓我們對於聖經釋經學的一個方面,達成共識:"文本不能說出它從來沒有要說的話。或許從積極面來看,對我們而言,聖經文本真正的意義,是上帝在最初說話的時候,原本試圖要傳達的內容"(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2, p. 27)。換句話說,釋經者必須牢記,聖經文本不僅是一篇文學作品──它是上帝的話語。

B. 詮釋(exegesis)

詮譯是一種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參與的常態活動,即使我們從來沒有這樣稱呼它。每當我們聽到一段宣言或閱讀一篇文章,嘗試理解它想要表達什麼的時候,我們就在詮釋。"詮釋"(exegesis)這個術語出自於希臘文exegeomai,基本的意思是"從……當中引領出來"。當我們將這個概念應用在文本,就是意味"閱讀當中的意思"。所以,這個名詞也與說明或解釋相關。因此,每當我們閱讀文本或聆聽別人說話,想要理解和解釋其中的意思,我們就是在參與詮釋。

聖經詮釋的目標,是以充分的研究來理解文本。事實上,任何文本在意思上都有細微的差異,不同類型的詮釋方法可以處理這些不同範疇的理解。基於這個原因,詮釋者永遠不可企圖認為,對某個經文段落所作的詮釋,就是他或她個人的最終解讀。相反地,當我們詮釋一段經文,並從鑽研文本的過程中產生一個有條理、有根據的解釋,其實只是反映出在一段特定時間的研究成果。詮釋雖然使我們進入文本當中,卻無法讓我們完全掌握文本意思。

C. 釋經學與詮釋的關係

根據華特·凱瑟(Walter C. Kaiser)的著作《解經神學探討》(Toward an Exegetical Theology),釋經學與詮釋的關係如下:"釋經學旨在敘述有助於理解經文的一般、特殊原則及規定;詮釋旨在確認個別的片語、子句、句子中關乎真理的意涵,因為它們組成了段落、章節以及最終的書卷,所要傳達的論點。因此,釋經學可被視為詮釋的理論指南,而詮釋可被理解為一套可實行的流程,目的是要揭示作者(或編輯)企圖表達的本意"(頁47)。

換言之,釋經學之於詮釋,就好比遊戲規則手冊之於遊戲本身。遊戲規則手冊是以反思、分析和經驗的角度寫成,遊戲則是將規則具體地實踐出來。規則不是遊戲,但是遊戲若沒有規則,就會失去意義。釋經學嚴格來看並非詮釋,而詮釋是釋經學的應用。

lV. 解釋聖經

當作者或講者設法藉由語言學符號傳達某些內容,而讀者或聽者試圖從這些符號中,獲得可與他人共享的言辭意涵(verbal meanings)時,就進行了一個解釋的過程。不過,作者內心的每一個意思,並不都能透過語言來傳達。根據赫希(E. D. Hirsch)的解釋:"雖然作者的言辭意涵,會受限於語言學的可能性(linguistic possibilities),但是他的言辭意涵,同時也取決於他實現與闡述這些可能性的方式。相對地,解經者(interpreter)所闡釋的言辭意涵,也取決於他付諸此行為的意志,也與作者一樣受制於相同的可能性"(《解釋的有效性》,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47)。

解經者若能掌握文化和習俗對文字在潛在意義上的規範,將會大大提高解釋者順利領會作者言辭意涵的機率。當一個語言學符號能向兩個人表示同樣的意思,是因為它的意涵已經被限縮於常規之內。

當然,文字往往具有多種含意。但是,在一個字與其它文字之間關聯的語境中,可以有效幫助我們指出,作者試圖在作品的某個特定位置,明確表達什麼意思。然而,解經者必須牢記,只要他或她試圖理解信息中的意義,必然包含某個程度上的臆測。倘若在建構一個不能諮詢作者的文本時,所謂解釋的有效性(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不外乎只是期望擁有高度的可能性而已。

然而,如果解經者在建構文本時,越發願意接受其他努力研讀的人的意見,就越有可能在理解作者想要傳遞的意思上,獲得共識。解釋文本需要克服的最大困難,是著名的"詮釋圈"(hermeneutical circle),指的是尋找意義的思維過程。

在方法論上,"詮釋圈"指的是解經者依循的一個流程──從一個句子中間的各個組成部分,到句子作為一個整體,後來又如同"圈"字所呈現的,再從整體往各個部分倒回頭去思考。詳細來看,"圈"指的是一個句子中的字詞,與它被放置在的那個段落作為整體,兩者之間深遠的相互關係(interrelationship),以此類推,擴及到將作品視為一個單元,最後是要適當理解眼前文本,所含括的一切元素──簡單來說,就是文本和語境、語境和文本之間的相互關係。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個文本的所有部分,都能同樣被看作是證據,藉以支持使用不同方式來解釋文本,那麼詮釋圈就永遠不會受到中斷,解經者也將浪費時間討論哪些觀點才是正確的。然而,赫希指出:"……所有特徵並非都是可依賴的類型……言辭意涵當中的一切,並不都是易變的。雖然理解很困難,卻並非不可能"(《解釋的有效性》,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77)。

所以,我們必須與另一個解經者討論如何解釋一個文本。主要是因為他人的思維能帶領我們看見,即使是文本裡面一些相較不太變動的特徵,都能切合一個獨特的解釋。因此,正確的解釋(valid interpretation)作為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解釋,是有可能達成的;儘管我們並沒有完全把握能夠做到,這個概念卻為解釋聖經作為追求知識的過程增添價值,如同其他任何領域也是講求高度可能性,而非絕對的肯定一樣。

V. 鑑別的方法論

在這堂課的其餘時間,我們將檢視不同的方法論。這些方法論能解決現代學生和解經者,在詮釋聖經文本時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而我們所探究的這些方法論,只不過證實了聖經文本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它們的價值在於相互補足。若僅憑任何一種方法論來處理文本,都不足以將一個段落的意思詳盡論述出來,而是只能處理段落中的某一個特定層面。

這些方法論就是所謂的鑑別學。鑑別學(criticism)是一個廣泛的術語,包括了一些研究書面文獻(以及其他事物)所採用的技術,目標是盡可能將原始文本及其所屬的文學類型建立出來,理解其風格、作者、寫作時期、寫作目的等等。聖經鑑別學(biblical criticism)曩括許多鑑別的學術訓練,尤其是經文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來源鑑別學(source criticism)、形式鑑別學(form criticism)、編修鑑別學(redaction criticism)、歷史鑑別學(historical criticism)與正典鑑別學(canonical criticism)。

A. 經文鑑別學

由於聖經的原稿(最初稿件)已經全數遺失,因此仔細評估現有的抄本,顯得十分重要。雖然這通常是專家的工作,但是所有的信徒,都應該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何謂經文鑑別學。經文鑑別學的功能和目標,具有雙重性:(1)重建聖經文本最初使用的措辭,並且(2)建立文本在幾世紀以來的傳遞記錄。隨著時間過去,這兩種誤差(errors)都會悄悄進入文本之中:不論無意和有意。

無意的誤差包括:(1)視覺誤差。有時抄寫的人會誤認相似的大階體字母(uncial letters)。跳讀(homoioteleuton)是這類型的錯誤之一:文士的視線,從前一個相同字詞或字母組合,跳到下一個鄰近位置,以致漏掉了中間的內容。另外,視覺誤差也包含字母調換,導致產生不同的字詞。(2)由於發音相似而產生的口述錯誤。(3)由於誤解或忘記,而引發理解上的錯誤,包含詞序變化和使用同義詞取代。

有意的修改包含:(1)語言學或修辭上的修正,這個行為肯定出自於好意。(2)歷史上的修正引入,包含在內容中插入改動,以修改關於事實明顯的錯誤。(3)諧協上的修正,包含刻意同化相關平行段落的內容(例如許多路加福音的抄本,所記載十一章2至4節的主禱文內容,被馬太福音六章9至13節較詳盡的篇章所同化)。(4)教義上的修正,當中最不常見的是這類別的修正。(5)禮儀的修正,這類修正會因著在禮儀中使用的需要而被插入於文本中。

經文鑑別學已經逐步形成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是建立於耐心分類,以及衡量所有可取得的文獻證據,包含外證(意即抄本的價值)和內證(意即內在的可能性)。外證尋求的是確定哪一種語句,受到最可靠的證據支持──各類希臘抄本、版本,以及教父所引述的內容。許多證據都能被歸類在四個經文類型(text-types)組別中的其中一類:亞歷山太(Alexandrian)、該撒利亞(Caesarean)、拜占庭(Byzantine)和西方(Western)。學者透過大量研究不同的抄本,就能斷定這些經文類型的相對可靠性。

1. 亞歷山太經文類型(Alexandrian Text),是其中一個以地理名稱來命名的新約抄本。這些新約抄本所傳遞的共同經文特徵和思想,都是來自於一位起源自埃及亞歷山太的祖先。亞歷山太文本也被稱為埃及經文類型(Egyptian text),或者是另一個更常見的、也可能是最好的名稱,那就是霍特(F. J. A. Hort)於1882年提出的理論:"中性經文"(Neutral Text),作為新約聖經手抄本在根本上最純粹的一個代表。中性經文的主要證據,是第四世紀的梵蒂岡抄本(Codex Vaticanus)。

2. 該撒利亞經文類型(Caesarean Text)是斯特里特(B. H. Streeter)在1924年提出的一種特定經文類型理論。他根據俄利根(Origen)對約翰福音寫作的評論的前後兩半部的理解而提出。俄利根在評論中引用了新約的不同抄本。寫作早期他在亞歷山太生活,就使用亞歷山太經文類型,後來他到了該撒利亞,便使用另一種經文類型。斯特里特由此推論,有一種獨特的該撒利亞經文類型存在。而他認為,科立得提抄本(Codex Koridethi)以及兩個小楷體抄本(分類編號1及13),就是這種經文類型的證據。然而,近期的經文批判研究似乎表明,那些聲稱是凱撒利亞經文類型的證據,並不足以代表這一種經文類型,能獨立於兩個主要經文類型:亞歷山太和西方之外。

3. 拜占庭經文類型(The Byzantine Text),或作安提阿文本經文類型(Antiochian),出現在許多後期的大楷體的抄本、幾乎所有小楷體抄本,以及大多數的後期教父抄本中。它形成了公認文本(Textus Receptus)的基礎,英皇欽定本也以它為新約底稿譯本。這個經文類型的特徵,是會為了諧協經文而添寫內容,以達致十分流暢的聽寫內容。

4. 西方經文類型(The Western Text),是另一個以地理名稱來命名的新約抄本,這些抄本也具有同樣的經文特色。這一種經文類型主要出現在以希臘文和拉丁文寫成的雙語手抄本、舊拉丁文手抄本和拉丁教父的引述內容中,而這些手抄本都和意大利、高盧和非洲有關。由於"西方經文類型"這個稱呼只算得上部分正確(因為一些舊敘利亞文和哥普特文抄本,也顯示出相同的經文特徵),後來當伯撒抄本(Codex Bezae Cantabrigiensis)作為證據出現,一些學者就以字母D取代了原先的稱呼。

內證的基本原則是,只要一種語句最能解釋其他語句的存在,它就可能是最初的語句。根據理查蘇倫(Richard Soulen)的著作《聖經批判手冊》(Handbook of Biblical Criticism),以下是內證所謂的傳統公式:(1)較難懂的語句較為可取,(2)較為可取的語句是較為可能解釋出其他的語句,(3)較短的語句較為可取,(4)一般較優先選取具有作者特色的語句(195頁)。

B. 來源鑑別學

當一個文獻來源,與那些後來從它延伸出來的作品一同存留下來,就最方便進行來源鑑別。關於這一點,在舊約最明顯的例子,出現在歷代志上與歷代志下。撒母耳記與列王記,是歷代志的主要來源。由於這些書卷都存留下來,所以我們便能擁有完整的把握,研究歷代志的作者如何沿用撒母耳記及列王記的內容。

而在新約聖經,學者普遍認為,馬可福音是其他兩卷對觀福音的一個主要來源。由於文獻來源與那些後來從它延伸而來的作品,一起存留了下來,以致我們也能很順利地研究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如何使用馬可福音的內容。

每當有平行經文的傳統,分析流程如下:(1)注意文獻來源本身的內證(意即與不同傳統產生重疊及差異的部分),(2)注意任何相關的外證(意即早期教父對於福音書的論點),(3)提議各種的證據,並全面及簡單地測試各樣可能的解釋。當然,倘若文獻來源已不存在,來源鑑別就變成徒有推測性的一件事了。

C. 形式鑑別學

新約聖經的形式鑑別學具有兩個目的:(1)根據文學類型(德文是Gattungsgeschichte,文體鑑別學)來分類新約書卷,並且(2)根據它們在寫成文字之前,也就是在口傳時期的"形式"(form)或"形狀"(shape),來分析傳統材料中的較小單元。自二十世紀初開始,形式鑑別學已經深入應用在福音書上。

傑納·塔克(Gene M. Tucker)大略上勾勒出了形式鑑別的方法,如同下述四種傳統步驟所述。(1)結構:分析大綱、型態或某一文學類型的架構、開始及結尾的段落(首尾呼應法,inclusio)、傳統模式(例如,平行、對稱)等等。(2)類型:根據其類型,為單元定義和描述。(3)背景:查明是哪樣的社會環境或語言,引發了這種作品類型、其他典型的或是眼前個別的文本。(4)目的:這個作品類型大致上是為了達成什麼目的、功能而寫,表達出什麼樣的語氣和內容,並且對這些探究目標,提出具體例證(Form Criticism of the Old Testamen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1)。

D. 編修鑑別學

編修鑑別學是什麼?"編修"(redaction)這個術語,在福音書批判中,指的是福音書的作者在寫作時,會將所得的來源進行編輯。編修鑑別學要研究的是,福音書作者在接收和使用傳統材料之後,在作品中加入的明顯變化。在聖經詮釋的應用中,編修鑑別學於釋經時,著重於最終成書的文體,或是其組成的一個段落。

更具體來說,編修鑑別涉及傳統的最後階段,因為它可說已經寫作成形。而編修鑑別要探究的是,作者或最終編輯者要藉由這個段落的最終文體,試圖表達什麼訊息。編修鑑別學均以經文鑑別學,及形式鑑別學的見解和觀點為前提。

編修鑑別學的學者會問的問題,如同下述例子:為什麼路加修改了在馬可福音中,有關施洗約翰作為以利亞的傳統(對照馬可福音6章14至16節、與路加福音9章7至9節;馬可福音6章17至29節所記載的內容,在路加福音9章9至13節卻被省略)?為什麼路加只有在耶穌傳道的開始和結束,記載了撒但的出現,在耶穌傳道的期間卻沒有呢(路加福音4章1至13節,22章3節,並要對照馬可福音8章31至33節和路加福音9章21至22節)?為了回應這些問題以及無數類似的問題,編修批評可以有效恢復對觀福音書作者,在早期教會中作為神學家的正統地位。如同一個學者所說,他們是基督教傳統的"最初詮釋者"(earliest exegetes),而非僅僅是作為首位編輯。

E. 歷史鑑別學

歷史鑑別的意思,是研究那些意圖傳達歷史資訊的敘述,以確定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這句"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絕對無法避免受到詮釋困難的影響,但是若按照常理角度來認識它,對我們目前的討論而言也很充足了。

歷史鑑別學的目標,是將相關事件按照時間順序列舉下來,好能顯示那些事件本身具有哪些可能的性質,彼此之間又有哪些相互關聯。歷史鑑別學的基礎,建立於兩個相關的假設或觀點,意即經文內部和外部的歷史層面。內部歷史層面,與經文當中所敘述或描繪的歷史、文化層面有關。至於外部歷史層面,則是涉及引發經文出現的歷史、文化、傳記相關環境。

F. 正典鑑別學

正典鑑別學認為,聖經書卷都是屬於正典。也就是說,它們對猶太人和基督徒群體而言,是具有權威性的作品。正典批評同時假定,神學上的信念會引導編譯這些書卷的人。因此,透過分析正典本身的形狀──如何編輯成現成的樣式,就能試圖找出它們在神學上的意義。

最初,根據耶魯大學教授蔡爾茲(Brevard Childs)的廣泛著作,正典鑑別學旨在超越來源、形式和編修鑑別學的標準,為的是解釋聖經文本的"正典形狀"(canonical shape)──意即它們目前的形式(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as Scripture,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9)。按照蔡爾茲所提出的概念,聖經文本最後的形式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1)它能夠獨自展現,經文如何在歷史中完整記錄了上帝的啟示,(2)在其中,群體對所接收到的傳統發揮批評與判斷,並且作出相應的修改,(3)透過經文看到不同世代,如何將原本事件寫作成書而實現出來。因此,正典形狀即能提供在詮釋上的一個關鍵要素,那就是如何將經文實踐在現今的生活中。

VI. 結論:分析與綜合

我們或許能這樣說,詮釋的工作可以被分成兩個相當明確的階段:分析和綜合。當解經者開始進行詮釋,他會研究段落的不同層面,無論是經文、歷史或是其它,詮釋的過程將把段落分解為不同的組成部分及問題,並將它們視為獨立的單位和問題予以檢視。這些獨立的分析工作通常會彼此重疊,因為這些分析結果彼此可以相互參照。

當解經者進行分析,就會逐漸更加明白經文,以致奠定綜合的基礎。在此,綜合指的是解經者再次將文本"放在一起"。接續的挑戰是,將各個初步的分析調查彼此相連,衡量它們各自具有的重要性,評估如何讓它們對眼前的文本作出有效的整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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